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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发人力资源,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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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积极“引进优秀人才、盘活现有人才、培养未来人才”,技术中心努力开发人力资源,
特制本办法。
- 对公司内部科技人员,可根据技术创新工作需要和本人自愿,受聘于技术创新项目课题组。受聘期间,科技人才工资和福利由原单位负责,同时享有项目课题组成员的各种奖励。聘期结束后原单位无条件接收并安排回原职原岗,保障其享有与连续工作的人员同等的福利待遇。技术创新项目采用课题负责制,在项目经费中可加列项目开发费的5%-10%作为劳务费,在项目完成鉴定后,奖励给项目课题组成员。
- 集团公司加大对技术人才的奖励力度,科技人才如获上级科技荣誉,公司给予配套奖金;获国家级荣誉者,奖励5000元;获省级荣誉者,奖励2000元;科技成果如获上级奖励,公司给予配套奖金;获国家科技奖励,给予1:2配套奖金;获省级科技奖励,给予1:1配套奖金。
- 集团技术人员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。培训和由集团技术中心负责牵头办理。
- 对外聘技术人才,公司除提供足够的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外,工资按技术职称制定,副高职或硕士、正高职或博士、博导、院士分别按上年度公司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、3倍、4倍、5倍执行。
- 技术中心人员的工资和每月的绩效考核直接挂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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